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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与储气设备出海 · Google SEO

PED 压力容器分类:500 L、10 bar 为什么还不能报类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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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500 升、10 公斤压力”是压力容器询价里最常见的一句话,但它还不足以判断这台设备按 PED 属于哪个类别。类别不是由容积或压力单独决定,而是先看介质组别,再看 PS×V 落在哪张表、哪条分界线之后。类别又直接决定用哪些合格评定模块、要不要公告机构介入。

先分组别:Group 1 不是“危险品”三个字

PED 体系把流体分成两组。Group 1 指按 CLP 法规被归入特定物理或健康危害类别的物质或混合物,例如易燃气体、易燃液体、氧化性物质、急性毒性类别 1–2 等;另外,最高允许温度 TS 高于闪点的流体也按 Group 1 处理。Group 2 则是未被列入 Group 1 的其他流体[1]。

这一步经常被写错。空气、氮气通常按 Group 2;但同样是“气体”,如果介质是易燃气体,就落到 Group 1,后面查的表和类别都会变。询价单只写“气体储罐”没有意义,要写具体介质和安全数据表。

四张容器表:先看门槛,再看类别

PED 附表按“气体/液体”和“组别”分成四张容器表。每张表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门槛,达不到门槛的设备不进入该表的分类。英国现行法规附表 1B 写得很清楚[2]:

表适用对象进入该表的条件(摘要)
表 1气体、液化气体、溶解气体、蒸汽,以及最高允许温度下蒸汽压高于大气压 0.5 bar 的液体;Group 1V > 1 L 且 PS×V > 25 bar·L,或 PS > 200 bar
表 2同上介质;Group 2V > 1 L 且 PS×V > 50 bar·L,或 PS > 1,000 bar
表 3最高允许温度下蒸汽压不超过大气压 0.5 bar 的液体;Group 1V > 1 L 且 PS×V > 200 bar·L,或 PS > 500 bar
表 4同类液体;Group 2PS > 10 bar 且 PS×V > 10,000 bar·L,或 PS > 1,000 bar

注意表 4 的两个条件是“且”的关系:压力要大于 10 bar,同时 PS×V 要大于 10,000 bar·L。一个 1,000 L 的常压热水罐,PS 只有 6 bar,即使 PS×V 是 6,000 bar·L,也不满足表 4 的门槛。这类设备可能根本不在 PED 的分类范围内,而不是“类别低所以不用管”。

三个算例,先把表选对

例一:500 L 压缩空气储罐,PS 10 bar。空气按 Group 2,V=500 L,PS×V=5,000 bar·L,大于 50,进入表 2。类别要继续查表 2 的分界线,不能凭 PS×V 直接报“II 类”。

例二:300 L 氮气瓶组,PS 200 bar。Group 2,PS×V=60,000 bar·L,进入表 2;虽然 PS 没超过 1,000 bar,但乘积已经远超门槛。

例三:800 L 液压油罐,PS 16 bar,油品闪点远高于 TS。按液体、Group 2 处理:PS 16 > 10,PS×V=12,800 > 10,000,进入表 4。

选对表之后,才是在该表的坐标图里读类别 I、II、III、IV。类别是危险程度的升序,不是价格档位;同一台设备,介质从 Group 2 换成 Group 1,类别可能连跳两级。

PED 分类中 PS×V 与容器表选择的关系示意
AI 生成示意图:以 500 L、10 bar 容器为例,PED 分类要先算 PS×V 再查对应表。非实拍、非具体项目图纸。

几个不按常规表走的例外

附表还列了几条例外:装不稳定气体的容器,如果按表 1 只落到 I 类或 II 类,要提到 III 类;便携式灭火器和呼吸用气瓶至少按 III 类;压力锅的设计也要按至少 III 类的模块做合格评定[2]。这些例外不影响门槛计算,但会改变最终类别,报价前要单独确认。

压力附件(阀门、过滤器等带承压壳体的部件)不是照搬容器表。它按 PS、容积 V 或公称尺寸 DN、以及流体组别分类;如果 V 和 DN 都适用,取较高类别。安全附件原则上按 IV 类,只有为特定设备制造时才允许与该设备同类别。

给询价单补四行

要让供应商报出可核的类别,至少写清:介质名称与 Group 1/2 判断依据、PS(bar)、V(L)或 DN、TS(°C)。再加一行“目标市场”,因为欧盟 PED 与英国同名法规的表格结构一致,但法律文本和标记要求不同:出口欧盟以 2014/68/EU 为准,出口英国按 2016/1105 的现行版本核对[2]。

类别确定后,下一步才是选合格评定模块。把“类别”和“模块”混在一张报价单里,容易出现“按 II 类报价、按 IV 类交文件”的返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