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验收时常见一种争议:闭门器明明装了,门却关不严。拆开看,力度被调到最小档。对防火门来说,这不是“调舒适一点”的问题,EN 1154 对最低力度有要求。
七个力度等级
DHF 的 EN 1154 指南说明,标准按门质量分为七个测试门等级,并对应七个闭门器力度等级;可调产品要同时标出最小和最大力度[1]。
防火门的两条硬线
同一份指南写明:防火门用闭门器的最低力度设定为 3 级,最小关闭力矩要求为 18 N·m;可调关闭力的闭门器,至少要能调到 3 级[1]。也就是说,一个标称 2–4 级的产品,不能长期停在 2 级去带防火门;一个只有 1–2 级的产品,本身就不满足这条底线。
标记第 4 位是 0 就要注意
EN 1154 的六位分类标记里,第 4 位是防火行为:Grade 0 表示不适用于防火/防烟门组件,Grade 1 才适用于防火门[1]。采购只看“有 EN 1154 证书”不够,要把六位标记抄全,确认第 4 位不是 0。

测试门质量不是实际最大门重
指南特别注明:表里的测试门质量只用于测试程序,不代表实际使用中的最大门重;门特别高、特别重、风大或安装条件特殊时,应选更大一级[1]。所以“3 级能带 60 kg”这种说法不能当安装承诺,还是要按门宽、门重、开启频率和风压核算。
订单和安装文件怎么写
订单至少写:门类型(防火/防烟/普通)、门宽和门重、开启角度、力度等级范围、六位分类标记、是否可调、安装方式(门框/门扇、标准/平行臂)。安装说明里要写明最终设定级别和关闭力矩,不要只画一个螺丝位置。闭门器出口的力度等级、门宽和安装方式可再看闭门器出口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