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的面料是 100% 再生涤纶,有 GRS 证书。”这句话里藏了两个容易出问题的点:一是“100% 再生”指的是纤维、纱线还是整块布;二是那张证书是覆盖工厂的范围证书,还是这一批货的交易证书。买家核对时看的正是这两层。这一篇把 GRS 的含量门槛、证书层级和含量分母讲清楚,再给出官网和报价资料该怎么写。
先分清 CCS、RCS、GRS 三者的关系
这三个标准都来自 Textile Exchange,但职责不同,常被混为一谈:
- CCS(Content Claim Standard,含量声明标准)。它是 Textile Exchange 各含量标准的“监管链底座”,负责把声明材料从源头跟踪到最终产品,本身不针对某一种材料。
- RCS(Recycled Claim Standard,再生含量声明标准)。只做含量验证与监管链,不含社会、环境和化学品要求;适用范围是含再生材料 5% 及以上的产品。
- GRS(Global Recycled Standard,全球再生标准)。在含量与监管链之外,增加了加工环节的社会、环境与化学品限制,门槛更高。
所以“有 GRS”与“有 RCS”不是同一个承诺:GRS 至少还意味着供应链加工环节被审核过。买方若指定 GRS,用 RCS 报告去顶替是不成立的。

GRS 的 20% 与 50%:两个数字不是矛盾
很多业务员被这两个百分比绕住。Textile Exchange 官方 FAQ 的解释很清楚:
| 用途 | 最低再生含量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企业对企业(B2B)工具 | 20% | 产品含 20% 及以上再生材料即可纳入 GRS 体系做交易与追踪 |
| 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标签 | 50% | 只有达到 50% 及以上,才可使用带产品指向的 GRS 标识 |
按 Textile Exchange 的《Standards Claims Policy》,标识对应关系是:GRS 标识对应 50–100% 再生含量,RCS 100 对应 95–100%,RCS Blended 对应 5–95%。这也意味着:一块含 30% 再生涤纶的面料可以在 GRS 体系下交易,但不能在吊牌上打 GRS 产品标识——不得不用标识时,应改为不含 GRS logo 的说明性表述。
版本也要注意。本文核对时(2026-10),RCS 已更新到 3.0,自 2026-07-01 生效、2026-12-31 起强制;GRS 官方可查文本仍为 4.0。标准会改版,页面和报价资料引用时应注明所依据的版本与核对日期,而不是笼统写“符合 GRS”。
含量怎么算:先定分母
“含 50% 再生”直接对应的是含量百分比,而百分比的分子是再生材料质量,分母是“产品”的什么,需要先约定。行业里常见的分歧点有三个:
- 算纤维还是算成布。纱线、织造、染整都会引入非再生的助剂、染料、涂层或混纺纤维,纤维端的再生比例与成布的再生比例通常不同。
- 算面料还是算整件成品。一件服装还包含拉链、纽扣、里布、缝线等配件;CCS 用户手册的示例中,一件夹克的内层布料可标 RCS 100,而其配件的再生比例另行计算。面料的再生比例不能直接当成整件成衣的比例。
- 是否允许与常规材料混合。RCS Blended、GRS 都允许与同类常规材料混纺,但标识等级与声明方式随之改变。
把“分子是什么、分母是什么、按质量还是按纤维”写进报价资料,能避免绝大多数争议。至少要能回答:这块布的再生含量是以哪一版配方、哪一批原料、在哪个工序节点计算的。

两张证书:范围证书(SC)与交易证书(TC)
GRS/RCS 的证书体系分两层,买家核对时也分两步:
| 证书 | 对应什么 | 常见问题 |
|---|---|---|
| 范围证书 SC(Scope Certificate) | 某个站点、某些产品类别被认证的资格 | 只证明工厂有资格,不证明这一批货 |
| 交易证书 TC(Transaction Certificate) | 某一笔交易/某一批货的再生含量 | 需要随货提供,注明数量与含量 |
因此,一张属于印染厂的范围证书,并不能直接证明某一批坯布或成布的含量。正确做法是:由认证链条上的各环节在交易时提供对应的交易证书,最终形成“从回收原料到成布”的连续文件。CCS 要求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五年,这也提示企业:客户事后要追溯时,组织和保存证据的能力本身就是交付的一部分。
官网和报价资料怎么写
把上面的要求落到产品页与报价单上,建议按“可核对”的标准来写:
| 呈现项 | 建议写法 | 要避免 |
|---|---|---|
| 标准与版本 | 注明 GRS 或 RCS、版本号与核对日期 | 只写“环保再生认证” |
| 含量口径 | 写明是纤维/纱线/成布,以及百分比的分母 | 把纤维比例直接说成面料比例 |
| 证书层级 | 区分范围证书与交易证书,注明覆盖的站点与产品 | 用一张 SC 代替整批货的 TC |
| 标识使用 | 只有达到 50% 才描述为可打 GRS 产品标识 | 含量不足仍展示 GRS logo |
| 混纺说明 | 说明混纺比与再生部分占比 | 把“含再生”写成“全部再生” |
如果面向欧盟市场做面向消费者的宣传,还要留意当地的环境声明法规:Directive (EU) 2024/825 已于 2026-09-27 起适用,对“环保”“可持续”一类泛化声明和不可核验的可持续标识提出更严格的依据要求。RCS 标准文本本身也提示卖方要参考销售国的含量声明法律。具体适用仍应以销售国落地后的法律为准。
常见误区
| 说法 | 问题 | 更稳妥的表达 |
|---|---|---|
| “100% 再生涤纶,有 GRS 证书” | 没说是纤维还是成布,也没给证书层级 | “成布中再生涤纶占 X%(按质量,口径说明),随货提供交易证书” |
| “有 GRS 证书就能打 GRS 标” | 还需达到 50% 的消费者标识门槛 | “含量达 50% 方可使用 GRS 产品标识,否则用说明性表述” |
| “我们工厂有 GRS,所以这批货也是 GRS” | SC 不等于这批货的 TC | 按批次提供交易证书 |
| “再生料来自回收瓶” | 未说明是消费前还是消费后,也未连到文件 | 注明消费后回收(post-consumer)及对应的监管链文件 |
把这些内容整理成可下载的资料页,和检测报告、色卡等一起构成“可按型号核对”的资料体系,思路与面料检测报告的适用范围与脱敏一致:结论要与样品、方法版本和批次绑在一起。若需要把再生含量写进对外的英文产品页或开发信,可以参考GHA 英文 SEO 文章代写里关于技术口径与自然表达兼顾的做法,但前提仍是先有一份能核对的含量证据。
参考来源
- Textile Exchange,Recycled Claim Standard (RCS) + Global Recycled Standard (GRS)(20% B2B 与 50% 消费者标签说明,2026-10 核对)
- Textile Exchange,GRS 20% 与 50% 的官方解释
- Textile Exchange,TE-301《Standards Claims Policy》(标识与最低含量对应表:GRS 50–100%、RCS Blended 5–95%、RCS 100 95–100%)
- Textile Exchange,RCS-101《Recycled Claim Standard》3.0(2026-07-01 生效,最低 5% 再生含量);CCS-201《Content Claim Standard 用户手册》3.1(监管链、记录保存年限、标注示例)
- EUR-Lex,Directive (EU) 2024/825(绿色转型消费者保护,2026-09-27 起适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