床垫出口美国,先分清16 CFR1632的香烟引燃与1633的明火测试:前者核炭化长度,后者核热释放率与总热量。适用产品须分别满足相关性能、原型、标签和记录要求;仅有两份“通过”结论还不代表全部合规。
1632先看香烟引燃。对存在的平滑、包边、绗缝/簇绒位置,分别按裸露和两层床单方法测试。从香烟最近点起,任何方向的炭化长度不得超过2英寸(条文并列5.1cm);明显引燃时应提前终止并记失败。原型需提供6个受测表面:双面可测至少3张,只有单面可测则6张;不能理解为一张床垫的上下加四侧。

1633 再看明火
1633.7用一对丙烷燃烧器同时开始作用:顶部70秒、侧面50秒,随后移开装置并继续观察。30分钟是试验窗口,不是持续施焰时间。1633.3的两项准则是:30分钟内峰值热释放率不超过200kW,前10分钟总热释放不超过15MJ;测量采用耗氧量热法。两个“不超过”都包含等于,不能把kW与MJ混作同一指标。
例如教学记录中,峰值190kW但前10分钟总热量16MJ,只满足第一条,仍不符合两项准则;峰值205kW、总热量14MJ也不能通过。这里没有产品实测曲线,不能把示意图当报告。
这套测试针对的是“床垫套装”(mattress set):床垫与床基由制造商标注为整套销售,或者床垫单独销售。标整套卖的,必须连床基一起测;标单独卖的,可以只测床垫。出口资料里要写清销售状态,因为同一张床垫配不同床基,测试结果可能不同。
原型、确认测试和从属原型
1633.4通常要求每个原型3个试件全部通过,再投放相应产品;采用原型共享安排时,使用者还须完成1633.5所列至少1个试件的确认测试。从属原型允许的变更包括特定长宽变化(不包含厚度)及有客观合理依据支持的其他差异;有专门改善阻燃特性的面料也不能任意替换。不是工厂口头认为“差不多”就能覆盖。
材料一换、绗缝结构一改、床基从弹簧换成板条,都可能改变燃烧行为。出口资料里最好把原型编号、材料清单、变更记录和测试报告放在一起,客户问起时能对应到具体出货型号。
记录要留在美国
1633.11 要求制造商和首次把床垫套装引入商业流通的人,以英文在美国境内保存测试和制造记录。记录包括测试机构名称和地址、测试房间条件、样品离开调理区的时间、原型或生产编号、峰值热释放率、前 10 分钟总热释放、热释放曲线、测试人员签名和日期。进口商还要对每个境外工厂的确认测试记录负责。
记录须覆盖合格与失败测试、原型和批次对应,并在相应原型生产期间保存,停产后再保留3年;进口产品须有美国留存地点。资料需能供CPSC核查,此处不能混写为FDA床垫审批。另有医师处方、为特定个人治疗所制的一件式床垫套装测试例外,须满足1633.13(c)的处方、标签和记录条件,不能泛化成所有定制床垫。
床垫垫和床基别混
1632覆盖其定义的床垫与mattress pads,后者另核1632.5;1633明确排除mattress pads及其所列toppers等产品。床基与床垫是否组合,按制造商销售标注和适用原型判断,不能由单独一张床基报告覆盖任何床垫搭配。
床垫结构、尺寸口径和压缩包装的写法,可参考床垫出口资料;阻燃测试是另一条线,两者不要互相替代。
报价前确认
- 产品是床垫、床垫套装还是床垫垫?销售时是否带床基?
- 1632原型是否提供规定6个受测表面,单/双面样品数和各香烟位置是否有记录?
- 1633 报告的峰值热释放和前 10 分钟总热释放分别是多少,是否对应现出货原型?
- 原型编号、材料变更记录和批次对应表是否齐全,记录是否在美国留存?